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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合同如何确定(网络购物合同如何确定有效)

发布日期:2024-09-18

网络购物合同究竟什么时成立

法律分析: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如果需要签订确认书的,自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不需要签订的,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当事人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网络购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当事人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生效。

网购合同自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朱苗红律师解析:《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订单应该理解为要约。卖家审核确认,代表卖家已经就合同的履行已经进行了评估,合同能够进行履行,才能代表双方之间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应视为承诺。因此,卖家审核确认订单时网络购物合同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网络购物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1、法律分析: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如果需要签订确认书的,自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不需要签订的,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当事人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2、网络购物合同自当事人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法律分析:网络购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当事人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生效。

5、网购合同自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北京惠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朱苗红律师解析:《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6、法律分析:卖家审核确认订单时网络购物合同才成立生效。因为网络购物订单包含了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订单应该理解为要约。卖家审核确认,代表卖家已经就合同的履行已经进行了评估,合同能够进行履行,才能代表双方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应视为承诺。

网络购物中订立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1、网络购物中订立合同的程序:出售人通过互联网等网络媒介发布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3、网络购物合同自当事人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通过电子签名技术来实现电子合同的签订。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网上签订合同如何确定签订地

1、法律分析: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合同签订地原则:若合同明确约定了签订地,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则合同签订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原则:合同履行地通常是买卖合同纠纷的主要管辖地,尤其是在涉及货物交付、验收等环节时。被告住所地原则:被告住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便于被告应诉和法院调查取证。

3、若网络购物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签订有协议,应遵守协议。当事人一旦选择了唯一确定的管辖法院,则不得随意进行变更。《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网络购物时合同履行方式的认定

1、买方将商品放入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卖双方对于价款和标的物初步形成合意,淘宝网随后会提示买方及时付款,故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方的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2、卖方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手中应视为合同义务的代为履行,物流公司将货物安全运送至买方手中,从而完成标的物的交付。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

3、法律分析:网络购物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货款的支付,另一是货物的交付。货款的支付。买方在注册成为淘宝网会员的过程中,基于对其注册条款的接受应视为双方建立委托付款合同法律关系。货物的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4、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